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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参加2017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业务培训


发布时间: 2017-11-07 11:46:00来源: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处字号:[ ]分享:

日前,市发改委组织市节能监察中心及部分区行政审批部门节能审查业务相关同志参加了在银川市召开的2017年度第三场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业务培训。此次培训班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主办,宁夏回族自治区经信委承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能评处金明红处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天津、上海、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宁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节能审查机关、评审机构等共约230余名学员参加此次培训。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能评处金明红处长在培训会上指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以下简称“44号令”)已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要尽快出台2017年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才能充分发指导作用,确保完成节能双控目标。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保证取得实效;按照放管服的要求,节能审查全面入驻政务大厅,地方分级审查;各级节能审查主管部门要加强能力建设,制度和标准要执行到位,同时要加强节能审查统计报送工作。

培训期间,我市参会学员培训了有关《办法》解读、“十三五”能源与节能发展展望、节能评审经验介绍及相关思考、能评事中事后监管方法及要求、节能报告编制要求、地方能评先进经验交流、能评项目案例分析等专家授课内容,全部通过了业务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对《办法》内容和要求的理解,提高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下一步,我市将组织各区(开发区)发改、行政审批部门和节能报告编制及评审机构召开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业务培训会,更好的指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

(信息员: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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