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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持续开展转供电主体价格违规行为 专项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 2018-08-31 09:25:00来源:价检局字号:[ ]分享:

8月29日,武汉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武汉供电公司组成多个督察组,分别对江岸区、洪山区、江夏区、武汉开发区(汉南区)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落实情况及规范转供电主体价格行为进行督查。市发改委张文胜副主任带队,武汉开发区(汉南区)管委会副主任、汉南区政府副区长钱乔,江岸区、洪山区和江夏区发改委有关负责人陪同督查。

督查组先后对四区5家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价格行为进行督查,多数被查单位经物价部门提醒告诫后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积极整改,严格执行我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电价,并向终端用户退还多收电费。但个别转供电主体经物价部门提醒告诫后仍存在价格违规行为,其中,武汉华中智谷产业园武汉聚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武汉开发区(汉南区)价格主管部门指出其价格违规行为之后,仍不严格执行国家及省目录电价,督查组当即对其提出四点整改要求:一是要求该物业公司负责人认真学习《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非直抄用户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鄂价环资〔2017〕103号)等政策文件;二是立即向终端用户退还多收价款,并书面说明原因;三是立即对违规合同条款和收费流程进行整改;四是书面向区价格主管部门报告整改情况。9月15日前,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将再次对其进行检查,视整改情况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理。

近期,武汉市发展改革委已组建多个督查组持续开展全市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落实情况及规范转供电主体价格行为督查。督查组要求,各区价格主管部门要督促各转供电主体在8月底之前完成自查自纠。9月,全市价检部门将全面开展转供电环节收费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典型案例将予以曝光,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区将进行通报批评。

督察组还对各区落实《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封闭区域价格监管、强化明码标价基础性作用等履职尽责督查反映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信息员:米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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