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要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发改要闻

光谷22条新政护航企业


发布时间: 2020-03-24 09:18:51来源:湖北日报字号:[ ]分享: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李墨 通讯员 周星 李春龙

近日,为落实中央及省市相关精神和政策要求,武汉东湖高新区出台22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企业政策,从减轻企业负担、加强金融支持、创新支持、稳岗支持、企业服务等五大方面,护航光谷10万家企业平稳抗疫,健康发展。

因疫情遭受重大损失企业可减免税费

政策提出,为降低企业生产成本,自1月1日至6月30日,对光谷工业企业水价、气价均下调10%。对租用区属写字楼、厂房及人才公寓等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家庭(个人),3个月房租免收、6个月房租减半。

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依法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疫情期间,对受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污水处理费、计量器具检定费。

设立10亿元疫情纾困基金

金融支持方面,对受疫情影响、授信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支持金融机构不抽贷、压贷、断贷、缓贷,以帮助企业稳定现金流。设立不低于2亿元应急转贷引导基金,解决企业融资困难。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区属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减免30%。

此外,还将设立10亿元疫情纾困基金,以股权等综合金融服务方式重点支持区内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

重奖疫情防控科技攻关企业

为支持光谷企业开展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凡获得国家、省级防治新冠肺炎科技攻关专项应急立项的项目,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补助。对从事新冠肺炎快速检测试剂、疫苗、创新医疗器械、特效治疗药物、应急设备等疫情防控技术产品研发的科研带头人及其团队,优先纳入“3551光谷人才计划”。

对在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技术改造等方式,生产疫情防控紧缺物资的企业,按其技改投入,依比例给予补助,最高2000万元。

对与疫情防控治疗相关的诊断试剂、疫苗、新药、医疗器械等技术产品,光谷将协调加速进入防控产品应急审评审批绿色通道,助推尽快落地生产。

社保和公积金可延期半年缴纳

自2月起,光谷将免征企业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免征期结束后,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1年4月30日。

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经批准可缓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对裁员(减员)率不高于5.5%的企业,参保职工500人及以下企业,可享受相关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

春节期间(截至2月13日)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按2000元/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关闭
.

二维码关注

微信公众号

新浪微博

官网手机端

今日头条

大督查提意见

产业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