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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生态环境“店小二” 优化营商环境“创一流”

“一证两清单”创新治理方式精准服务企业


发布时间: 2020-08-21 09:15:52来源:长江日报字号:[ ]分享:

 蓝天白云下的“绿色工厂”。

监察执法人员正在通过远程在线监控系统查看企业生产时的污染排放情况。

 武汉有机实业有限公司被纳入“正面清单”,挂牌后企业对环保工作更加重视。

深入企业帮助企业主登记、填报资料。

武汉生态环境源解读(二)

今年以来,武汉市生态环境系统大力弘扬“店小二”精神,始终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以企业的感受为第一标准,在转变作风、再造流程、优化法治环境、服务企业、巡查督导上再下功夫,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加快推动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

积极主动服务“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不断提升环境监管、治理能力,在核发“一证”(排污许可证)、实施“两清单”(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方面大胆创新,勇于探索,精于细节,精准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大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快速准确核发排污许可证奠定“一证式”监管基础

什么是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制是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的基础性环境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排污许可证中记载了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设施及其对应的排污口、排气筒、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总量和监测要求、环保设施运行和管理要求、排污许可执行情况报告要求等,既是排污单位环保守法的手册,也是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依据。

执行过程:

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工作部署,武汉市生态环境系统克服疫情和汛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帮助有关排污单位实现持证排污,为众多排污单位创造合法生产经营的良好环境。

精确建库。充分利用现有环境监管数据、结合以往污染普查数据,广泛对照其他行业关联数据,迅速建立并不断完善全市固定污染源基础信息库,涵盖1.8万家排污单位基础信息,避免重复排查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精细推进。市生态环境局成立推进排污许可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每天通报工作进展、每周印发工作简报、双周召开视频调度等措施,强力推进,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精心实施。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通过官方网站、微信、长江日报等开展广泛宣传,提高企业持证排污的法律意识。各区按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全面开展拉网式清查,采取“三分五集中”的方式,即分区域、分园区、分行业,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人员、集中宣传、集中填报,最大限度提升排污许可申报和登记工作效率。针对难以集中填报的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区分局工作人员和第三方技术人员展开攻坚,上门入户、逐家收集资料、指导网上填报,完成一家销户一家。

精准服务。坚持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服务模式。青山区建立条块结合模式,通过驻区大企业主管部门从上至下宣传引导,提高办证效率。武昌区将排污许可证延续、变更流程并联开展,为企业办证节约一半时间。新洲区坚持特事特办,不到1个月就将排污许可证送到11家乡镇污水处理企业。    

产生成效:

近期效果——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完成15804家排污单位分类处置和发证登记工作,总完成率达到87.6%。其中,33个行业5002家排污单位完成率达到100%,提前1周完成省里下达的阶段性目标任务。

预计11月底,我市将全面完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涵盖1.8万家排污单位,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同时,排污许可常态化管理启动,凡是新增的固定污染源,将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远期效果——

1.8万家排污单位的发证登记信息将构成庞大的全市排污“数据库”,成为固定污染源监管的“基石”。

排污许可主体单位必须做好信息公开,履行法律责任义务,保障公众环境权益。

形成“有证才能排污,有证不能乱排污”的局面。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加强证后监管,将排污单位纳入日常环境监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一旦发现违法情节严重的,可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或报请辖区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关停。

环评审批正面清单便利新建项目开工

市生态环境局在坚持绿色发展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前提下,大胆改革创新,积极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着力提高工作效能,积极支持相关行业企业复工复产,有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什么是环评审批正面清单——

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就是对一批复工复产重点项目、关系民生的项目,主动做好环评审批服务,提前介入,开辟绿色通道,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实现“不见面”审批。

执行过程——

全市的环评审批正面清单主要集中为3个“一批”:

直接豁免一批“免打扰”。持续落实建设项目环评应急服务保障政策,对关系民生且需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10大类30小类行业项目,建设单位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即可开工建设。

告知承诺一批“少跑腿”。对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17大类44小类行业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前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后,环评审批部门不再开展实质性审查,可当场出具审批意见并同步在官方网站公开。

优化服务一批“零接触”。对暂未实现直接豁免或告知承诺审批的项目,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作用,指导建设单位在线申报资料,组织专家视频审核,通过网络传件,快递送达批复文件。

产生效果——

今年1-7月,全市近7000余个需办理环评手续的建设项目中,95%以上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审批的300余份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中,半数以上建设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只作形式审查直接出具环评批复文件。

市生态环境局还安排专人跟踪服务,全力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生态环境治理等重大项目落地,为项目建设赢得宝贵时间。

事中事后监管严惩虚假环评——

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免于或简化环评管理,是实现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分类化、差异化、科学化的重要措施,但不意味着“不管不问”“降低要求”。

事前简便,事中事后要加强监管。

凡是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的建设项目,要对其环评文件展开评估、复核,及时发现项目选址及环评文件存在的问题。对问题较重的,依法撤销环评审批决定;对环评文件质量严重低下的,要对环评机构及编制主持人实行失信记分,并通报;对项目需要进一步完善环保措施的,及时告知建设单位。

所有新建项目纳入“双随机”检查范围,开展现场检查,对建设单位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虚假承诺的,依法予以查处,并将此行为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

项目投产前要“持证方能排污”,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体系并实施排污许可证后监管。

执法正面清单有利于提升全市环境执法效能

什么是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是将部分遵纪守法的企业(建设项目)列入正面清单,在疫情期间、重污染天气期间以及日常管理期间,生态环境部门对相应清单内的企业无事不扰(免除现场检查)、有事服务。

同时在行政处罚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包容,比如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审慎采取查封、限制生产、停产等整治措施。

执行过程——

目前,武汉市共有395家(次)企业(建设项目)列入正面清单。

进入清单的考验不少。

首先是生态环境部门根据日常监管情况,筛选出遵纪守法、环境风险小、日常管理规范、关系民生的企业。

其次,征求市防疫指挥部、发改委、经信局等部门意见。

第三,清单向社会公示。最终形成了正面清单企业名单。

对列入正面清单的企业,生态环境部门会实施“三个监管”,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执法,努力当好“店小二”,既不打扰企业正常生产,又主动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遇到的环保技术难题。

精细监管。依法、公正地确定了395家企业或项目列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这些企业免除现场执法检查,做到“无事不打扰”。

科学监管。充分利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对清单内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及时提醒其加强日常环境管理、正常运行治污设施。6月至7月,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方式非现场检查企业1700余家次,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帮扶企业1600余家次。

柔性监管。深入了解企业关切,送政策、送技术、送方案,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环保方面的实际困难。

产生效果——

守法企业得利,激励先进。纳入正面清单,既是对“绿色企业”多年来诚信守法的奖励,也是一种高度的信任,激励企业更自觉、更高标准地做好环保工作。  

集中执法资源打击违法排污者。近年来,环境监管能力和监管需求矛盾日益突出。正面清单制度就是适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将有限的执法资源集中在打击主观恶意排污、违法犯罪的企业,发挥更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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