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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电力设施无处落地窘境 新条例护航电网与城建和谐布局


发布时间: 2011-12-02 17:38:56来源:武汉市发改委字号:[ ]分享:

因为要铺设电力设施,好端端的路不时遭遇“开膛破肚”。这不仅影响市容美观,也影响了居民出行。随着12月1日《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这一尴尬现象有望得到改观。
过去,部分地区的城乡总体规划与电力规划不配套,使双方都很“受伤”。一方面,城市规划在落实期才意识到与电网建设站址、廊道等对接不足;另一方面,供电部门在电网铺设时,因建设用地、清赔等问题使工程陷入僵局。
该《条例》对工业园区、住宅小区、公共管网等建设与电力设施布局规划的衔接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条例》指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及电力设施布局规划应当相互衔接,并统筹安排发电、变电设施用地,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编制城市新区、旧城区改造及工业园区规划,应当将电力设施布局规划纳入其规划,确保电力设施建设用地。新建住宅小区应当预留公用配套电力设施用地、用房和通道。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湖北电网将规划新增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480座,新建35千伏及以上线路21156公里,电网总投资将达到826亿元。《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有利缓解电力设施“无处落地”的尴尬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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