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关注

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用意何在


发布时间: 2018-07-31 09:30:11来源:湖北日报字号:[ ]分享: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刘天纵

5月25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实现居民与非居民天然气价格并轨,结束气价多年的“双轨制”。

近年来,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主要侧重于非居民用气,居民用气价格改革相对滞后,由中石油、中石化通过陆上管道供应的25个通气省份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自2010年以来一直未作调整,价格水平普遍低于非居民用气。

一位城市燃气公司负责人表示,每条管道的居民门站气价都不同,但普遍比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低0.2元至0.4元。所以,城市燃气企业在销售居民用气时不积极,冬季停掉非居民用气全力保证居民用气会导致亏损。城市燃气公司和中石油、中石化等上游供气企业谈判时,在民用气供气合同上经常扯皮。去年冬季国内天然气出现供应紧张,也与居民门站气价偏低有关,因此需要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完善价格机制、恢复价格弹性。

省物价局表示,目前,我省居民阶梯气价第一二三档分别为“1︰1.1︰1.4”,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理顺后,各地可参照国家标准,调整为“1︰1.2︰1.5”,适当控制一档气价调整幅度,市县政府对城乡低收入群体给予适当补贴,尽量减少对居民基本生活的影响。

关闭
.

二维码关注

微信公众号

新浪微博

官网手机端

今日头条

大督查提意见

产业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