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决通过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等决定
发布时间: 2019-06-24 09:43:12来源:长江日报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长江日报讯(记者宋磊 通讯员杨阳)21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结束全部议程。受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国强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立勇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及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关于废止〈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的决定〉的决定》《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周少东辞去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会后,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艳、胡树华、但长春,秘书长朱库成出席会议。副市长龙良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慕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胜坤,以及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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