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08-11-10 08:00:00来源:武汉发改委办公室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各区发改委、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有关市属企业:
为推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做好2009年高技术产业的预算编制工作,现将2009年高技术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1、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支持光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的产业化项目。
2、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以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为依托,支持企业实现关键技术突破,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
3、重大新产品开发:重点支持技术水平属国内先进以上,技术产权明晰、具备工业性试验条件和产业化前景的重大新产品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必须为在武汉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一定技术研发条件和开发经费投入,经济效益及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
2、产业化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应在2000万元以上,其他项目要求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
3、申报高新技术产业化应是2009年在建或国家、省、市已批复(备案)即将启动的项目;申报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和新产品开发应是2008年完工且2009年投产发挥效益,或具备实施条件,资金落实,2009年可完工的项目。
4、2008年已获专项支持得或已申报2009年其他市级财政专项争取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请各区发改委、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相关专项,并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写大纲见附件)。区发改委、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初审后,填写《申报2009年市高技术产业财政专项资ang=EN-US>2008年11月12日之前报武汉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市属企业直接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武汉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
联系人:毕玮 联系电话(传真):82796098
Email:eileenbi@126.com
二00八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