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3-26 09:00:00来源:粮管处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一、检查事项
对市本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开展定期巡查。
二、检查主体及对象
检查主体: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
检查对象:市本级储备粮承储企业
三、检查内容
市本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的粮食数量、粮食质量、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收购储备销售政策执行情况等。
四、检查依据及标准
根据《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工作制度(试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规范粮食购销和储备行政检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相关要求开展检查。
五、检查方式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现场检查频次1次,全年实现现场检查全覆盖。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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