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市发改委关于公开征集重大项目投(债)贷联动试点合作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4-24 10:13:00来源:固定资产投资处字号:[ ]分享: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提高重大项目融资能力,我拟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共同开展重大项目投(债)贷联动试点合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原则

坚持依法合规、平等自愿、安全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通过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合作内容,共同为全市重大项目提供优质融资服务。

二、合作内容

(一)试点合作机构对拟开展投(债)贷联动的项目,依法依规开展尽职调查,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审核项目,提供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保函、股权融资、公开市场债务融资、结构化融资,以及压缩审批周期、放宽中长期贷款期限、优惠利率等服务;

(二)试点合作机构按月反馈项目进展情况和最新金融政策,参与项目调度和专题会议;

(三)试点合作机构配合开展试点工作评估,持续优化重大项目融资服务。

三、合作机构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汉金融机构;

(二)不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内,不在被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暂停执业期间,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具有较强融资服务风险管控能力能有效执行货币信贷政策,创新相应的融资产品;

(四)能指定专门团队或人员参与工作专班,对接试点工作,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和信息。

四、申报材料

(一)合作申请函及单位基本情况;

(二)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

(三)在“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信用记录截图;

(四)近三年服务我市重大项目融资情况及典型案例(3-5),可提供的金融服务类型;

(五)拟安排服务工作人员情况表(附件1

(六)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以上申报材料须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五、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6515日。

(二)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线下同步受理模式,具体要求如下:

1.线上申报:将申报材料扫描合并为单个PDF文档,文件命名为申报单位名称+投(债)贷联动试点合作申请,发送至邮箱whdarc8279@163.com

2.线下申报: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275号武汉市发改委。

六、审核确定

我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试点合作机构名单,并签订合作协议。

联系人:李书豪     联系电话:82796063

附件:1.拟安排服务工作人员情况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424


附件1.拟安排服务工作人员情况表.xls

附件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pdf


关闭 【打印此页】
.

二维码关注

微信公众号

新浪微博

官网手机端

今日头条

大督查提意见

产业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