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8-07-21 15:32:00来源: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近年来,国家、省、市高度重视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及措施。2017年,武汉市贯彻落实国家、省降低企业成本政策措施,全年降低企业成本241.6亿元。2018年,国家、省进一步加大了减税降费的力度,出台多项减税降费措施,市发改委作为牵头部门,协调全市23个部门及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涉企优惠政策,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清费力度,落实动态调整“收费清单”机制
落实动态调整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涉企收费优惠政策,联合市财政局、市审改办及时启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收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按照服务企业“一张清单”的要求,将《武汉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武汉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武汉市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整合为“一张清单”,及时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最新版的涉企收费“一张清单”,让收费清单更加简洁明了,企业更易掌握,“收费清单”为企业服务的效用更加突显。截至目前,我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仅保留11个部门18项收费项目,均为中央立项。
二、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落实涉企优惠减税政策措施。
落实国家增值税改革优惠政策,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等增值税税率,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至75%。落实延长部分到期税费优惠政策,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落实增加企业公益性捐赠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年限政策。落实调减部分企业印花税核定征收计税金额比例政策,印花税核定征收计税金额比例分别由现行的70%、40%、100%、100%、100%下调至50%、20%、80%、80%、80%。落实资源税减税优惠政策,对鼓励利用的低品位矿提取的矿产品,资源税减征50%;对鼓励利用的尾矿提取的矿产品,资源税减征50%;对鼓励利用废石、废渣、废水、废气提取的矿产品,免征资源税。
三、减轻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负担
一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着力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通过临时降低输配电价、清理商业综合体等非直抄用户电价加价等措施,降低我市一般工商业电价10%左右。将发电企业让利全部传递至用电企业,最大限度降低实体经济用电成本。优化我市能源供给结构,进一步降低用能成本。进一步简化供电企业用电报装流程,压缩报装时限。高、低压客户报装接电环节分别减至4个和3个,10千伏、400伏非居民客户平均接电时间分别减至80天和30天。
二是降低企业用气成本。严格执行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加强和改进城镇燃气配送环节价格监管,加快推进天然气配气价格核定工作。按省统一部署全面梳理市内管道天然气各环节价格,核减不合理输配气和转供环节成本,减少供气中间环节。整顿规范天然气输配企业收费行为,严肃查处擅自提高输配价格、设立收费项目等价格违法行为。进一步扩大用气大户直供规模。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智慧燃气公共服务工作。鼓励燃气经营企业、社会民营资本等多方参与储气库建设,完善我市天然气储备体系,增强天然气调峰储备能力。
三是降低企业用地成本。落实省深化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文件精神。探索工业用地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模式。符合省、市产业用地指导目录的鼓励类工业项目,以最高年期出让的,可按不低于《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土地等别相对应的70%执行。允许工业企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首次缴纳最低可至50%,其余在一年内交完。
四是降低企业物流成本。落实高速公路减费降标政策,延续高速公路通衢卡电子支付用户通行费优惠政策,使用高速公路通衢卡电子支付的货车实行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20%。扩大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范围,将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港口范围扩大至我市主要铁路进港口和航空港。继续实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普通邮运免费政策。继续执行交通运输部营运货车技术管理放宽政策,取消或暂停船舶港务费、货物港务费、船舶过闸费、船舶检验费等收费项目。
五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大力发展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加大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好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采取股权投资、再担保等形式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带动各方资金扶持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支持企业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上市服务体系,促进更多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落实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发行债券融资等奖励政策。进一步巩固前期银行等金融机构收费专项检查成果,集中检查转嫁信贷服务成本、强制或变相强制客户购买服务、收取费用与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价不符、超出总行价目表规定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并依法采取整改、清退、处罚等处理措施。
六是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继续执行“五险一金”优惠政策。按国家、省规定,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相关政策。对符合稳岗补贴条件未裁员的企业,稳岗补贴比例继续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执行,对有裁员但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按50%执行;继续扩大稳岗补贴政策受惠面,全年向企业审核和发放6亿元稳岗补贴。针对困难企业,继续实施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力度。企业上缴上级工会经费减少20%,对按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小微企业,其工会经费上缴后,由上级工会全额返还给企业工会。落实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七是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力推进“三办”改革,深化市级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实行“一个机构、一个窗口、一枚印章”管审批,将“市民之家”部门专窗整合为综合服务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前置服务收费行为。清理公布保留为市级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业协会商会“五脱钩”进程,按照行业协会价格行为指南规范收费行为,引导行业协会适当降低偏高会费和其他收费标准。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保证金。加大对已取消涉企保证金项目资金,以及逾期未返或超额收取的保证金资金的清退返还力度,制止各种借保证金名义占用企业资金的行为。加快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对诚信记录好的企业免收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努力减少对企业资金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