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18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8-07-21 17:15:00来源:字号:[ ]分享:

一、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夯实粮食安全基础

粮食储备是粮食保供稳价的重要手段,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政府调控粮食市场发挥着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对粮食储备工作非常重视,特别是在粮食购销市场放开的情况下,一直强调要加强中央和地方粮食储备,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目前,我国粮食储备分中央、地方两大块,从动用梯次上,中央储备主要用于应对大规模市场突发状况,地方储备主要用于应对区域性市场突发状况。

为强化各级政府保证本地粮食安全的责任, 2014年底,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围绕全面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储备和流通能力建设,明确了省长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方面承担的责任。2015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意见》,要求各市、州、县政府强化粮食安全意识,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管好地方粮食储备,确保储备粮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良好、调用高效。

  武汉作为特大中心城市,是国家重要的粮食消费城市。2001年,我市恢复建立了地方粮食储备制度。但我市目前地方储备粮规模不足城市常住人口三个月的口粮,与国务院规定的“销区按6个月、产区按3个月销量建立储备”的要求差距较大,与同类城市相比也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我市粮食自给率下降、粮食需求刚性增长、粮食产销缺口扩大的实际,积极向市政府汇报,科学规划储备粮规模,夯实我市粮食安全基础。同时,发挥中央、省、市级储备粮的协同效应,联合保障区域粮食安全。

为确保突发事件情况下的粮食供应,我委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组织力量对2006出台的《武汉市粮食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重新划分了粮食应急等级,调整和完善相关部门的职责,规范了应急响应程序,强化了应急保障措施。

加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确保粮食储存安全

构建粮食现代仓储体系,增强粮食流通能力,是各级政府落实粮食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近几年,在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共筹资2.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省、市、区四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1.75亿元,支持粮库建设和维修改造,使我市的中心粮库和骨干收纳库有了明显的改观。全市共新建和改(扩)建中心粮库5个,维修骨干收纳库16个,形成了近40万吨的仓储能力,基本能够满足储备粮安全储存的需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我委已编制出台《武汉市“十三五”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发展规划》。针对我市实际,将重点从三个方面统筹推进粮食收储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按现代仓型标准抓好国有粮库的新建和改(扩)建。二是加强中心粮库配套设施建设,提升粮库功能,推广应用符合我市市情、节能环保的低温储粮、绿色储粮新技术,保证储粮安全。三是推进“数字粮库”建设,提升全市粮食管理信息化水平。已争取1500余万元中央和省专项资金,对6个中心粮库和6个骨干收纳库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逐步实现对全市粮食仓储动态信息的远程在线管理。

积极扶持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加快粮食生产产后服务工程建设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快速发展,各类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其规模经营和专业化优势,带动广大农户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示范带动作用明显。顺应形势的要求,近年来,我们积极向省财政、粮食部门争取资金支持,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村专业合作社、粮食加工龙头企业新建粮食收纳中转库、晒场、粮食烘干整理设备等项目给予补助资金支持。2017年,我市争取的6个粮食烘干中心补助项目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粮食产后减损项目获得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中国办公室和6个发展中国家粮农管理和技术官员的好评。同时,在我市粮食主产区大力实施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帮助农户减损增收,近几年,已在4个新城区为种粮农户免费安排“丰产仓”9000余套,受到农户广泛好评。

四、加强粮食流通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一)认真落实国家惠农政策,维护农民利益。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区统一印发了《致农民兄弟一封信》,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和门户网站等媒体,及时将粮食收购政策传达到基层,让广大农民家喻户晓。二是加大指导力度。立足抓早、抓实,坚持分季召开收购专题会议,分析形势,把握粮食收购市场特点,及时给粮食企业经营以强有力的指导,引导各类粮食经营主体积极入市收购。三是加大协调力度。积极与农发行联系,建立粮食收购资金协调机制,保证了收购资金需要,全市没有出现向农民“打白条”现象。四是加大检查力度。在收购期间,市、区粮食部门派出工作组,由负责同志带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严肃查处违规收购行为,维护粮食收购秩序。

(二)认真开展监督检查, 守住粮食安全底线 。开展了“双随机” “四个专项治理”和“大快严”集中行动,加大对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排查力度。瞄准薄弱环节,以不遮掩、不回避、不护短的严实态度,逐单位、逐库点、逐人开展地毯式排查,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压实责任,有力促进隐患排查向纵深推进。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压实责任,督促整改,对违规企业分别给予调整计划、扣减利费直至取消承储资格的处理。在此基础上,完善制度体系,强化规则意识,坚持立行立改,守住粮食安全底线。

(三)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两个安全”。 组织了“一规定、两守则”的培训和在线测评,增强了全员安全意识。配合“四个专项治理”和“大快严”集中行动,开展了春、夏、冬三季储粮安全普查和安全生产检查及随机巡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全市粮情稳定,储存安全,没有发生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

五、加强粮食生产基地建设,稳定粮食生产能力

近几年,我市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着力加强粮食生产基地建设,稳定粮食生产能力,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以基本农田为抓手,确保粮食生产基地有保障。目前我市年粮食生产面积在300余万亩左右,近五年来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呈递减趋势。在去库存、调结构、发展绿色优质高效农产品的社会发展新的形势下,武汉市开展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划定方案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在此基础上2018年我委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将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工作,我市将完成178万亩的两区划定目标,其中水稻生产功能区99万亩,重要农产品保护区79万亩,以确保粮食生产有基地保障。

(二)以标准建设为抓手,确保“藏粮于地”战略实施。一是加大了三个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力度,将非粮食生产区基地纳入统一建设规划,2011年以来,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达到140余万亩,总投资达到近20亿元。二是加强耕地质量监测。已建立耕地质量监测点52个,抽取土壤、农业灌溉水等417个样本,形成《武汉市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分析报告》。启动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推广面积比2016年增加13.6%。三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制定《武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36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施《2017年武汉市农业环境保护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对主要耕地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进行监测,开展粮食生产禁止区划定研究工作。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粮食生产旱涝保收 ,做到“藏粮于地”。

(三)以职业培训为抓手,确保“藏粮于技”战略实施。一是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的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争取财政资金。除中央、省级安排的培训资金外,市财政每年安排26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农民免费培训。此外,市农委还从农科教工作经费中拿出40万元用于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市农教中心从财政独立争取180万元用于农口专业人员的素质提升。三是营造重才氛围,增强农业吸引力。从2014年起,市农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实施了全市首届“黄鹤英才农业专项计划”评选工作,已选拔30名涉农专业人才,每人奖励5万元。此外,我市还出台“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农业类大学生留汉享受农业创业免费专业培训、无条件落户、购房20%优惠等政策。四是整合多方力量,部门集聚资源。市农委积极整合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人社局、科技局、市妇联、团市委等相关部门资源,开展各种形式、不同内涵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扩大了培训覆盖面,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2017年,共完成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免费培训1700人,市级新型职业农民免费培训6000人。通过抓新型经营主体培训,培育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粮食生产经营主体,重视科技创新,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提高粮食单产,增加农业效益,确保确保“藏粮于技”战略实施。

关闭 【打印此页】
.

二维码关注

微信公众号

新浪微博

官网手机端

今日头条

大督查提意见

产业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