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021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9-08-21 10:26:00来源:字号:[ ]分享:

一、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使得政府和企业行为边界制度化、法制化”的建议

一是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让政商关系界限分明。市政府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结合全市机构改革,调整优化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组织各区、市直各部门开展制定发布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权责清单”工作,健全动态调整机制。

二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工具建立线上平台,完善问题协调解决机制。武汉城市留言板开通“企业直通车”,打通“企呼我应”的快速通道,“一站式”响应企业,可使企业“多上网、少跑腿”,让企业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网来网去”解决问题。

三是以“敢作为、愿作为、主动作为”为导向,主动服务企业。市经信局完善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工作机制,配合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开展“千名局级干部进千企”、“万名处科级干部联系万家小微企业”等活动,深入企业生产一线或项目实施现场,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情况,宣传相关政策,听取意见建议,协调解决企业问题。

四是强化法律约规,将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建立在法治基础上。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制定、贯彻、解读政策法规,并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建议。组织召开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座谈会,听取商会、企业负责人对《中共武汉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政法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五是强化监督问责机制,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市纪委监察委举办“作风聚焦”栏目,全面推进电视问政活动,深入开展“双评议”工作,深化监督问责工作,扎实开展作风巡查工作,监督为政者在制度机制的阳光下行使权力、担当职责。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严格窗口管理,坚持在政务服务窗口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首席代表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延时服务制、绩效考评制、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效能建设制度,定期开展月度和年度考评,将年度考评结果纳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评和全市绩效管理第三方评价。市委组织部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各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专项目标,加强日常动态考评,建立完善目标任务责任体系;借助武汉综合考评网信息平台,每月进行动态考评,并向社会公示;对各区每季度进行量化计分,印发《季度报表》进行排名通报和预警督办;在年度考评中,将组织企业和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目标完成情况和成效进行评价,并将优化营商环境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依据。

二、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府部门服务模式和服务手段跟上民营企业快速发展的实际需求”的建议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

1、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改革力度。聚焦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要求再取消或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设置的各类变相审批。

2、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对标优化。按照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的要求,组织各区、市直各部门对标北京、上海等先进城市,制定我市各级审批服务事项在办理环节、办理时限、申请材料和特殊环节等4项指标的优化目标,全面摸排“四办”现状和存在问题,形成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环节最少、办理时限最短、申请材料最少”。

3、做好取消和下放事项的衔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精神,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市直各部门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贯彻落实、对接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对取消和下放事项的承接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二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务服务方式。

1、深化市级综合窗口建设。按照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要求,设立经济发展、社会民生、基本建设等三大类综合窗口。建成不动产登记、45证合一综合窗口,增设招商项目帮办代办、工程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实体大厅智慧化,优化综合窗口管理和运行机制,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

2、探索“情景式”审批及协同审批。以企业群众“一件事情一次办结”为导向,梳理与企业群众联系密切的审批服务事项,推行联动协同审批,优化办理环节,实行申报材料共用、审核程序并行,探索“情景式”审批新模式,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推出市区两级262个“情景式”审批服务套餐,平均每个申请项目可减少申请材料18.5份,减少审批环节10.2个,办事时限比原法定时限节约35.4个工作日。推行不动产交易与登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实现23类不动产交易业务受理时间减少到45分钟内,部分不动产登记业务立等可取。

3、深化帮办代办服务。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全面实行投资项目全程代办制度,对符合准入条件的审批事项,推行即来即办。动员全战线,全面摸排市、区两级已签约、未开工的重点投资项目,提前介入、跟踪帮办,为企业提供专家辅导、预排工期、协调办理等全流程、精准化服务。

三是加强政务大厅窗口建设,促进服务提质增效。

1、严格窗口管理。对全市相关市直部门和审批处室开展“双评议”工作。坚持在政务服务窗口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首席代表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延时服务制、绩效考评制、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效能建设制度,定期开展月度和年度考评,将年度考评结果纳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评和全市绩效管理第三方评价。

2、严格电子监察。制定《2018年入驻部门窗口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综合绩效考评细则》,公布考评得分及来由,扣分、奖励加分明细,引导入驻市民之家147个行政审批处室对照考核结果,逐项研究分析,深入查找原因,认真加以改进,定期公布《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综合绩效考评月报》。

三、关于“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抓好已有政策的落地落实,让新民营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的建议

一是打造“企业直通车”平台,建立“企有所呼、我必有应”的政策服务和企业诉求沟通渠道,提高政策“知晓率”,提升企业参与感与获得感。企业可以通过“企业直通车”平台咨询政策、反映问题、提出建议、表达诉求。相关部门在线“接单”,收到留言后,即时进行交办、转办、协办、督办,各方形成合力,及时高效地为企业提供服务。

二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武发〔2018〕22号)、《关于印发武汉市实施“万千百工程”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武政规〔2018〕22号)等相关文件,针对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提出一系列支持政策。为进一步抓好政策落实落地落细,今年又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武汉市委 武汉市人民政府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的任务清单及配套实施措施》,将相关内容进一步细化,做到有的放矢。

三是充分发挥市工商联组织作用,通过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邀请相关部门和企业代表进行交流,组织开展民营经济专题调研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家代表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召开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解读《湖北省公安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听取对市法院执法办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着力搭建政企互信、双向交流的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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