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015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9-08-21 18:24:00来源:字号:[ ]分享:

一、我市天然气供需情况

近年来,全国特别是北方地区“煤改气”工作持续推进,天然气实际需求大幅超过供给能力,全国天然气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受国家相关部委要求天然气增量资源向北方“煤改气”地区倾斜以及我省鄂北等地区工业煤改气推进等因素影响,我市冬季用气高峰期天然气供应形势十分严峻。另一方面,随着我市采暖用户高速增长,导致我市天然气供应季节峰谷差逐年增大,遭遇极端天气时,我市供需缺口会进一步扩大。现阶段,实行天然气采暖用户优惠政策将进一步加剧我市天然气供需矛盾。

二、我市天然气价格形势

依据《湖北省定价目录》规定,我市管道天然气城市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管理。而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基准门站价格、短途管道运输费、三个环节组成。近年来,上游门站价格(上游批发价)上涨较快,常规管道天然气气源已实行季节性上浮常态机制,气量不足部分通过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或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购进额外气进行补充,额外气价格远高于基准门站价格。在天然气销售旺季(11月至次年3月),我市用气增长主要体现在居民采暖用户上,而中石油、中石化等上游企业与我市各天然气经营企业签订的用气合同中,居民用气比例远低于实际情况,各天然气经营企业需进购大量高价非居民用气用于保障居民用气。在居民销售价格未进行调整的情况下,企业实际承担了较大的成本压力,要求尽快启动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和建立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调节居民采暖等非基本生活用气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

考虑到单独采暖用户用气需求,省发改委正在对完善我省居民家庭独立采暖用气阶梯价格政策进行调查研究,待省发改委明确指导意见后,我委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我市采暖用气阶梯价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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