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关于公布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备案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2-01 12:14:56来源:武汉发改委办公室字号:[ ]分享:

各区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规范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有效加强对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湖北省实施lt;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gt;办法》和《武汉市发改委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武发改环资〔2011〕693号)等有关规定,经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自愿申请、我委组织专家审查等程序,决定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等32家机构(排名不分先后)符合在相关专业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工作的基本条件,现列入备案管理,并予公布。此次备案有效期为一年。
   我委将结合各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基本条件变化和节能评估业务开展情况实施动态监管。列入备案名单管理的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在文件核定的专业范围内开展节能评估文件编制工作。    

附件: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备案名单(第一批)

武汉市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备案名单(第一批).xls


二○一二年元月十七日

关闭 【打印此页】
.

二维码关注

微信公众号

新浪微博

官网手机端

今日头条

大督查提意见

产业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