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08-24 16:25:00来源: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我市虽然在2019年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先进城市相比还存在差距,需要常抓不懈,提案中提出的具体措施操作性强、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具有较强指导意义。
一、做好顶层设计,完善指标分工及工作考核体系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企业对冲疫情影响的重要手段来抓。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落实“市领导分领域包片、各单位分指标负责、各区分区域把守”制度。召开了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加强顶层设计。围绕23项重点指标,逐一确定对标城市和先进做法,形成《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任务清单》。三是完善工作机制。主要从重点问题的督办和修订考核办法方面,增强结果的科学性,推进正向激励。四是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各区、各部门开展经验交流和新闻宣传,全面落实《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系统打造武汉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二、精心组织,完善营商环境联动工作机制
在武汉当前特殊时期,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难点痛点,落实“店小二”服务理念,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以提高企业获得感为落脚点,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一是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加强市级相关责任部门和各市区工作协调的联动机制,相关责任单位和各区分别建立了相关工作群,各单位、各区由分管领导主管工作、责任领导直接负责、联络员联系沟通。
二是及时发布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文件。在2019年已组织第三方对各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市领导分领域包片、各单位分指标负责、各区分区域把守”的工作责任制。今年出台的《关于印发<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任务清单>通知》(武营商办〔2020〕2号),持续对标营商环境优秀城市,要求各责任单位动态跟踪北京、上海及全国最优营商环境城市先进做法,根据新的对标目标,及时调整工作举措。
三是发挥第三方机构能动作用。第三方评价机构在对全市营商环境责任指标分项评价基础上,对各区营商环境推进工作进行全面分析,力争做到知己知彼、补齐短板、发挥优势,对我市营商环境工作多维度多层次进行测评,以评促优,以评促改。
四是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体系。“标准量化、综合排名、定期通报、末位约谈”的营商环境考核体系已经建立。在2019年考核办法基础上,出台《武汉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武营商办〔2020〕3号),从四办改革、诉求反馈、工作推进三个方面进行考核。每月对各责任部门、各区考核排名通报,每季度与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督查,年底对各责任部门和各区进行考核排名。
三、提升理政能力,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制发《2020年武汉市深化“四办”改革实施方案》,着力推进流程再造、平台建设、数据共享、窗口服务。已有160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通过市智慧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固化。梳理“一事联办”事项清单135项。共归集各类电子证照4333万本,实现身份证、营业执照等98类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受理模式,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数据同源。推进“全市通办”“一张身份证办成事”,公积金、新购商品房、抵押登记等可全市办理。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个体工商户经营低风险食品由“行政许可”改为“告知承诺制”,对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前的现场核查采取远程视频方式进行核查。将市场主体证照有效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助力复工复产,对生产经营疫情防护急需用品的,实行急事特办、专人跟办;对符合条件的个体经营者,依法予以豁免登记。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流程,各事项审批时限均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压缩60%以上,网上办事项达92.89%,年内实现企业开办2个环节、1天办结。
重构工程建设审批流程。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建设许可合并为立项规划许可,社会投资一般项目审批时间减至31个工作日,审批环节19项,申请材料48项。制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的意见》(武政规[2020]6号),首批6个“承诺可开工”试点项目全部开工。取消施工图审查作为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实现了施工图审查无纸化申报和网上审查。
推进不动产登记全程网上办。建设不动产掌上“e登记”网上办事大厅,增加电子签章用印节点和电子证照的生成节点,推动不动产登记事项“自助申请、自动审核、自动登簿、自助领证”的全程网上办。将不动产登记精简至申请受理、缴费领证2个环节,全面推行电子票据和网上缴费。
实施电力报装革命。对报装全流程纳入市级集中监控,确保高、低压客户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45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以内。小微企业“零费用”接入电网的容量标准提升至160千伏安。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措施,减少客户电费支出6.79亿元。清理转供电不合理加价行为,清退多收价款5948万元。
提升获得用水用气便利化。着力打造智慧水务,实行“水管家”服务,用户只需提出用水需求,立即体验“全程跟进、一键畅优”的服务,企业获得用水办理环节为2个、办理时长为3个工作日,申请材料1项。对中小微企业申请接入供水管线直径100毫米及以下的新建项目,免除供水工程建设费用,并代办相关行政审批手续。推进智慧燃气服务,普及微信、支付宝、银行、圈存机等多种支付形式,推进营业厅业务从线下延伸至线上,企业获得用气办理环节2个,申请材料2项。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法治化保障水平
提升市场监管水平。制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现场检查工作指引》,对照70个抽查事项逐项明确抽查程序、项目及方法等规范。兼顾提升监管效率和减轻企业负担,制定年度抽查计划1527个,突出跨部门联合抽查,尽量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全面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积极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诉讼等服务,探索开展“云庭审”。开设诉讼服务自助“超市”,为当事人、律师提供智能导诉、3D精准导航、案件排期查询等十余项自选服务。加强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
提升办理破产工作效率。修订完善《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指引》,切实做到依法受理破产案件,对达到破产条件的企业,及时启动破产程序,加大清理“僵尸企业”的力度。截止6月30日,受理破产案件(包括强制清算)17件,审结破产案件(包括强制清算)2件。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制发《武汉市加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解工作的意见》,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加快推进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探索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严厉打击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非正常商标申请代理行为,责令3家商标代理机构撤回不当申请。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开辟商标注册“绿色通道”,注册保护“火神山”“雷神山”等疫情防控专用名称标识。
五、强化公共服务建设,提升宜居宜业环境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出台了《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做实做细医养结合服务,出台《武汉市医养结合服务基本规范》市级标准。修订《武汉市促进民办和行业博物馆发展实施办法(暂行)》,鼓励全市多元主体投资建设各类博物馆,完善我市博物馆体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了武汉市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强化建设用地污染地块环境管理。加快推进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修改完善《武汉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标准》,研究出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分级分类、差异化补贴政策,充分调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主体的积极性。
提升通关效率。积极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高平台覆盖度,更好地服务企业。灵活采取“远程查验”、“集中查验”等多种查验方式,推行“进口卸货直提”、“出口抵港直装”通关模式,实施转关作业无纸化,快件申报无纸化,提高通关效率。打通国际物流通道,陆续开通悉尼全货机航班和墨尔本、巴黎“客改货”航班,武汉至日本国际集装箱“点对点”江海直航航线开通。
畅通政务渠道。落实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完善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及时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了“民呼我应”平台,完善投诉举报回访工作机制。开展暖企便民行动,主动听取办事企业群众意见建议。治理“新官不理旧帐”,加大对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协议合同兑现执行、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清理力度,完成无分歧账款清零。
下一步,我们将落实“店小二”服务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标先进找差距,勇于创新抓落实,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以更好更优的营商环境助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