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029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0-09-16 14:25:00来源:字号:[ ]分享:

近年来,武汉市按照国家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一部署和要求,通过建立完善信用规章制度、健全信用信息服务体系、构建信用监管、创新信用应用、加强信用宣传教育,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9年已成功获评第二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一、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立完善信用规章制度

1.建立综合性管理制度。分别制定了一个目录:《武汉市信用信息目录》;一个办法:《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两个意见:《武汉市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商务流通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四个信息管理制度:“双公示”、“红黑名单”管理、信用承诺、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制度;五个方案:《武汉市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武汉市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功能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

2.完善行业性信用制度。市场监管、税务、卫生、环保、文旅、人社等17个部门制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公安、财政等21个部门出台了《信用信息应用实施细则》;交通、教育、人社、市场监管等24个部门制定了《联合奖惩措施清单》;规划、科技、食品药品、住房保障、质量监督等25个部门出台了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等。

(二)构建信用信息服务体系。

1.加强信用平台网站建设。按照市政府会议纪要要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武汉资信公司负责平台网站建设、运营和维护,已建设形成“1+1+N”的信用服务体系(包括“1”个平台、“1”个网站和信用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城市公共信息服务等“N”个终端信息服务等),开发信用信息汇集系统,实现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共享、查询、应用及信用评价、信用监测等服务功能。信用平台归集信用信息5.04亿条,“信用武汉”网公示红黑名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承诺等各类信用信息500余万条。市信用平台和“信用武汉”网站分别通过了市公安局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和二级的备案登记。2017年、2018年,市信用平台网站连续两年荣获全国信用平台网站一体化建设“特色性平台网站”奖。

2.拓宽信用信息共享通道。对上层面,市信用平台分别与国家和省信用共享平台互联互通,今年疫情期间,利用与国家信用平台互联互通优势,集中为14.3万家企业提供批量信用查询服务,2239家企业因严重失信,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方面受到限制制约;利用与省平台对接通道,从省信用平台获取回传数据2700余万条。市级层面,市信用平台已与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综合窗口统一收发件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政务自助服务系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融资对接服务平台(“汉融通”)、市国土规划信用管理系统对接互通,初步实现信用信息互通共享,今年5月份以来,各部门已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接口调用信用数据60多万次。在市民之家设立信用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信用信息查询和信用修复咨询服务。

(三)加强信息应用联合奖惩。

1.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市信用平台基于归集个人和企业信用数据,建立个人、企业信用评分模型,推出企业信用分、个人信用“黄鹤分”,以及企业、个人信用报告。利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进信用信息查询应用,市信用平台为企业出具信用报告130万份,信用信息在政府资金扶持、招标投标、产业基金投资、公务员招录、总部认定、小微企业帮扶、评先评优、等级评定、商品房购买、企业融资、部分行政准入和行政检查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推进“信易+”服务,市信用平台与“汉融通”对接,推行“信易贷”,为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服务,涉融资额超600亿元;在行政审批事项中推行容缺受理、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等“信易批”服务;将路边停车欠费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助推道路停车欠费清缴的“信易停”,为信用好的企业和个人用户提供免押金租借“信易租”服务等,让守信者有更多获得感。2018年我市信用信息应用荣获全省“特色创新奖”。

2.加强对信用红黑名单的管理。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的规定,信用红黑名单由国家部委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认定标准,市、区两级部门严格按照统一标准实施具体认定工作;采取签署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等形式,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明确对相关领域红黑名单主体的奖惩措施和实施方式,建立联合奖惩机制。目前对失信黑名单主体实施联合惩戒,需在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由相关联动部门签署联合惩戒备忘录,明确对某一种类的失信黑名单主体的具体惩戒措施,方可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2019年,全市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0676人,市市场监管局累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278户,全部通过在官方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并计入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推进信用联合奖惩。市信用平台开发联合奖惩信息管理系统,并对接了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奖惩系统。市信用办整理印发国家部委出台联合奖惩备忘录文件汇编,27个部门落实国家部委联合签署的联合奖惩备忘录,梳理制定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对信用黑名单主体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按照联合奖惩措施清单进行惩戒。2019年,我市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67583人次,限制乘坐飞机和高铁154456人次,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任职限制共计928人次,对18022户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任职限制。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后,除将该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外,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4.加强信用修复。实行对涉及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实行信用修复“一网通办”,为企业办理信用修复近600笔,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四)广泛进行诚信教育宣传。

选树“诚信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诚信典型,组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征信业务知识竞赛”“信用消费进万家”“中小学生诚信文化主题征文”等多种形式诚信主题活动。武汉电视台“诚信武汉”专栏播放诚信宣传节目15期;会同新华社联合开展2019武汉市信用典型案例和优秀微视频征集评选活动;“信用中国”、新华社、人民网等多家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我市信用体系建设。通过专题学习培训和诚信宣传教育,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城市信用环境不断改善。

二、下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思路

(一)进一步提升信用平台服务功能

对标国家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完善市信用平台网站服务功能,一是建立企业信用信息自愿注册机制,在“信用武汉”网站开展企业信用信息自愿注册窗口,鼓励企业自愿注册信用信息并作出承诺;二是全面归集公示信用承诺书,将信用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为信用监管提供服务;三是完善信用状况监测系统,组织对各区、市各部门全面开展信用状况监测评价并排名,督促抓好信用工作落实;四是健全个人、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提高企业、个人信用评价精准度。五是按照“智慧武汉”顶层设计要求,将信用平台作为“智慧武汉”子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功能,满足“智慧武汉”需求。

(二)大力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

进一步加强与市政务大数局对接,利用政务大数据局数据资源,以及信用信息汇集系统,加强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及第三方相关信息,实现信用信息全量归集,为加工信用产品、提供信用服务提供数据支撑。推进市信用平台与全市各类行政审批、行政监管系统互联互通,畅通政企数据流通机制,形成全面覆盖各区、各部门的信用信息“一张网”,实现信用信息全面适时共享应用,发挥大数据的支撑作用,进一步丰富信用惠民、优化政务服务、拓展商务应用等方面的信用应用场景。

(三)构建以信用为基础新型监管机制

督促落实《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事前监管环节,落实信用承诺制度,开展市场主体准入前诚信教育,使用市场主体信用报告;在事中监管环节,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开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和行业信用评价,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列入重点信用监管范围;事后监管环节,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形成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的新型监管机制。

(四)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纳入、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会即将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此前已向社会征求意见),该文中明确了行政机关认定失信行为必须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为依据;相关领域严重失信名单认定实行全国统一标准。认定标准应当以法律、法规形式确定,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由该领域主管(监管)部门以部门规章形式确定。因此,今后我市会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的失信认定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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