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荣获“2006—2010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时间: 2011-06-13 05:55:00来源:武汉发改委办公室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五五”普法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普法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已圆满完成。近日,国家发改委行文对在“五五”普法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先进处室、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我委荣获“2006—2010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委机关池少华、徐冬梅、程佳以及桥口区发改委吴莉芬等同志分别荣获“2006—2010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