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部署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移民外迁实施规划工作任务
发布时间: 2009-09-18 11:05:00来源:无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省政府部署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移民外迁
实施规划工作任务
9月17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实施规划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外迁移民实施规划工作。田承忠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精神如下:
一、会议通报了全省第一批移民试点工作和外迁安置对接工作进展情况
2008年11月25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试点动员大会,启动了10000名移民试点工作。截止目前,已有138户615人顺利完成搬迁,今年年底前将全面完成移民试点任务。会议肯定了首批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但也指出由于受规划变更较大、设计深度不够、计划安排不周、建房管理体制不顺等因素影响,我省移民试点工作已远远落后于河南省。2009年6月14日和7月13日,省政府先后召开两次省级会议,全面部署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编制和移民外迁安置对接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四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三年全部扫尾”的工作目标,两个半月来,两地政府和干部群众冒着高温酷暑,长途跋涉,逐点对接,基本完成了全省30县207个移民安置点对接工作,工作重心从全面对接阶段转入全面规划阶段。
二、会议研究并明确了外迁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编制有关问题
南水北调工程移民规划包括农村移民安置、城(集)镇迁建、工业企业迁建、专业项目复建和库底清理等五个方面内容。其中,农村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工作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会议明确了“六个一”安置目标。即:每人有一份稳产高效口粮田,解决移民吃饭问题;每户有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解决移民安居问题;每户建一口沼气池,解决移民烧柴问题;每个原迁移民享受一份国家后期扶持补助,解决移民生产生活困难问题;每户培训转移一个劳动力,解决移民就业问题;每个适龄农村原迁移民办理一份养老保险。
会议提出了移民安置规划内容、规划标准。规划内容包括生产安置规划和搬迁安置规划。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在确保不突破包干移民补偿资金前提下,整合各方资源,适当放宽,照顾长远,力争使移民新村建设十年不落后。关于生产安置标准,要求外迁安置区当地政府要确保移民耕园地标准不低于1.5亩/人,同时按照生产安置人口0.1亩/人的标准留足集体发展用地。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标准为85m2/人,移民宅基地按联户布置,每户宅基地标准不高于140 m2/户,住房占地面积控制在80-90 m2/户。
会议介绍了移民安置补偿补助办法和初步标准。省政府将根据国务院最终审批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初步设计农村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将按测算标准包干到县(市、区),由各县(市、区)开展限额规划。目前关于生产安置费和基础设施费的初步安排是,农村移民生产安置费人均3.2万元,其中拟按人均2.3万元交安置区村集体或农场,用于落实移民人均1.5亩责任田;人均0.3万元用于补助移民个人购买生产资料及其它方面生产投入;人均0.15万元用于移民责任田土地整理;暂列人均0.3万元用于为移民办理养老保险;人均0.1万元用于支付移民生产发展用地补偿;人均0.05万元由省统筹掌握,用于解决安置区生产安置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关于基础设施费,省政府拟按人均1.5万元用于安置区新址征地、居民点内外基础设施建设补偿、膨胀土处理、村台处理等。
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规划成果、报批程序和时间要求。各移民安置点规划成果应包括位置示意图、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道路工程规划、竖向工程规划、给水、排水、电力、电信、广电工程规划及住宅造型图等11项内容,规划报告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编制,所属市人民政府审核审批,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移民局备案。要求在2009年10月15日前完成库区外迁移民实施规划编制工作,在2010年6月底前完成移民点建房及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在2010年底前基本完成外迁移民搬迁工作。
三、田承忠副省长对加快推进移民安置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移民搬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求库区和安置区党委、政府进一步树立大局观念,讲政治,自觉服从、服务于南水北调工程大局;要坚持原则不动摇,保证移民安置政策的延续性、稳定性和严肃性;两地政府要切实负责责任,相互搭台、协同配合,增强信心,共同把移民安置工作做好。
二是明确任务职责,切实做好实施规划工作。要巩固对接成果,强力推进规划工作;要根据规划,强力推进调地和土地整理工作;要加大宣传、动员工作力度,宣传好的作法、典型,推动面上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移民安置工作的氛围。
三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把移民安置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要求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建立省市领导、部门一对一联系制度;加强基层班子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建立健全奖惩机制,严格执行移民安置工程行政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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