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部署早安排早稻收购工作
发布时间: 2016-07-15 12:34:09来源:无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早稻即将登场。由于连降暴雨,造成多地农田受灾,我市早稻减产已成定局。为保护农民利益,做到应收尽收,7月13日,市发改委召开2016年早稻产购工作会,全面部署今年早稻收购工作。会上,各新城区汇报了早稻生产、受灾及收购准备工作情况。全市将收购1.28亿公斤早稻,其中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收购2810万公斤用于地方储备粮轮换。
会议要求,一要不折不扣执行国家惠农政策。理解政策不走样,严格落实“五要五不准”收购政策。二要做好早籼稻收购的各项准备工作。创新收购模式,对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开通绿色通道、采取预约收购等方式,减少售粮排队等候时间。在收购现场做到“五个一”,即一块价格公示牌、一个政策宣传栏、一个样品展示柜、一条政策宣传横幅、一间休息室。三要强化监管职能,查处收购期间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收购资格的核查工作,打击无收购许可证开展收购粮食的违法行为。建立收购期间定期巡查机制,确保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四要处理好水灾与稳定的关系,既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价标准,又要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对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粮食,要及时向区政府报告,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卖粮难”问题的出现。
胡祯雄副主任强调早稻收购工作要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要恪守“种粮卖得出、吃粮买得到”的“底线目标”,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上来,统一到认真贯彻执行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要求上来,把早稻收购工作部署好、落实好。二是责任落实要到位。江夏、新洲、黄陂区至少要设一个最低收购价粮委托收购点,方便农民卖粮,不限收、不拒收、不打白条。三是工作措施要到位。务必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不压级压价,应收尽收,满足农民卖粮需求;确保按国家最低收购价收购,不损害农民利益,影响种粮积极性;确保不向农民打“白条”,不得有拖欠粮款行为,严防因粮款结算不及时,引发非正常事故。上一篇: 2016年上半年武汉市CPI走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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