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要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发改要闻

武汉获批国家服务贸易创新试点城市 服务业迎来发展良机


发布时间: 2016-02-29 09:30:13来源:字号:[ ]分享:

近日,国务院以国函〔2016〕40号印发了《关于同意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在天津、上海、武汉、广州、成都等10省市和哈尔滨新区、两江新区等5个国家级新区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试点期为2年,重点鼓励试点地区在完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扩大服务业双向开放力度、培育服务贸易市场主体、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模式、提升服务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服务贸易支持政策、健全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举措等8个方面进行探索试点。
试点方案强调,将从5个方面加大对试点地区政策支持力度:
一是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对试点地区进口国内急需的研发设计、节能环保和环境服务等给予贴息支持。
二是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在试点地区扩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范围,由服务外包扩大到其他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服务行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部分据实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三是落实创新金融服务举措。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发展供应链融资、海外并购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和融资租赁等业务。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现有业务范围内加大对服务贸易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并购的支持力度。
四是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为试点地区有出口潜力、符合产业导向的中小服务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服务。
五是对试点地区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全面实施服务外包保税监管模式。
作为中部唯一获批服务业贸易创新试点的城市,武汉要抓紧国家战略的机遇期,有侧重地鼓励高技术、高附加值的企业发展服务贸易,提升服务贸易水平,优化服务贸易结构。要在国家政策基础上,进一步促进本地产业政策、贸易政策、投资政策的良性互动,形成政策合力,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统计体系、强化人才培养,为服务贸易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关闭
.

二维码关注

微信公众号

新浪微博

官网手机端

今日头条

大督查提意见

产业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