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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年市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农业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7-16 08:00:00来源:武汉发改委办公室字号:[ ]分享:

关于2015-2016年市财政预算内

基本建设投资农业产业化项目

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区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我委在市财政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业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新预算法执行后,要求基建预算安排全部细化到项目,因此我委拟将2015年和2016年度贷款贴息资金一并申报审核,分年度安排。为做好2015-2016年农业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扶持重点

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扶持我市肉制品、水产品、蔬菜等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重点支持具备行业先进水平的农产品加工、规模化产业基地,培育产业集群式发展,延伸壮大产业链。

二、申报的基本条件

(一)经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认定的市级及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虽未达到市级及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标准的,但确有发展潜力、投资项目有前景、有特色的农产品加工、规模化产业基地、种苗繁育等企业,可适当考虑支持其扩大规模,扶持壮大实力。

(三)申报项目联基地带农户、带动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竞争优势明显。

(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五)项目发生了银行贷款,且贷款在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使用了银行贷款的农产品加工、规模化产业基地等项目,以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为重点,适当支持流动资金贷款。(当年安排了基建投资、市财政产业化及加工专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程序。项目申请按照属地管理和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原则,由各区发改委、市直相关部门严格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筛选编报项目,以正式文件及相关材料报送市发改委农经处(见附表)。黄陂、新洲、江夏、蔡甸、东西湖区项目限报15个,汉南区项目限报6个。市发改委农经处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审定2015年度、2016年度拟安排的市财政预算内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贷款贴息项目,提出贴息资金分年安排意见。

(二)申报材料。报送正式文件及相关材料时,项目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市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农业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贷款协议书、银行利息结算清单及利息汇总表、付息凭证、真实性承诺等有关文件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申报企业和业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各区发改委及相关部门要对每个项目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为确保项目贷款发生真实性,我委将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贷款信息。

(三)时间要求。各区申报文件及相关资料于7月17日下班前报送市发改委农经处。                  

市发改委农村经济处

                           2015年7月2日

  附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doc

付息汇总清单.xls

市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农业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申请表.doc

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表2015-1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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