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8-07-22 15:40:00来源: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建议案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特别是对促进本地企业发展的积极思考非常有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招投标活动具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励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你们提出明确规定市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针对本地纳税、就业安置设置加分项和上述规定相冲突。同时,为增强市场活力,促进市场竞争,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2016年6月,国家层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明确要求政府部门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湖北省及我市相应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17年10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五部门联合制发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对包括招投标活动等领域中限制和排除竞争的行为做了禁止性规定。
从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对经济发展的要求来看,政府部门不宜把优先使用本地产品作为硬性要求,更不能明确规定市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针对本地纳税、就业安置设置加分项。
近年来我市相关部门主要还是通过改进服务来促进本地企业发展。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特别是借助“千名局级干部联系千家企业”和“双万双联”活动平台,确实了解和解决本地企业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本地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长远发展创造条件,持续通过政府服务和本地企业自身的努力,促使本地企业的竞争力逐年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