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5-31 10:07:03
来源:
能源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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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 贾言 |
留言时间 | 2024年5月28日 |
内容 | 武发改能源〔2023〕440号文件 |
回复单位 |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回复时间 | 2024年5月29日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贾先生: 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对您咨询的文件政策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减轻全社会电力接入负担,提升用户用电获得感和满意度,2023年10月31日,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建局联合印发《武汉市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办法》(武发改能源〔2023〕440号),将全市电力接入工程(指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电网的入网工程)建设费用按照“低压小微企业项目、储备土地项目、公共事业类项目、非储备土地项目”四类分别明确投资分担机制。您咨询的学校项目为地方财政投资的公共事业类项目,其电力接入工程费用由相应项目业主承担。建议您通过属地供电企业进一步了解有关政策及实施办法。 我委工作人员于5月29日8:40与您电话联系,介绍了相关情况。 特此回告 2024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