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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发改能源〔2023〕440号文件咨询的回复


发布时间: 2024-05-31 10:07:03 来源: 能源发展处 字号:[ ]分享:

提问者

贾言

留言时间2024年5月28
内容

武发改能源〔2023〕440号文件

回复单位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回复时间2024年5月29
回复内容

尊敬的先生:

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对您咨询的文件政策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减轻全社会电力接入负担,提升用户用电获得感和满意度,2023年10月31日,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建局联合印发《武汉市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办法》(武发改能源〔2023〕440号),将全市电力接入工程(指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电网的入网工程)建设费用按照“低压小微企业项目、储备土地项目、公共事业类项目、非储备土地项目”四类分别明确投资分担机制。您咨询的学校项目为地方财政投资的公共事业类项目,其电力接入工程费用由相应项目业主承担。建议您通过属地供电企业进一步了解有关政策及实施办法。

我委工作人员于5298:40与您电话联系,介绍了相关情况

特此回告

                                 2024年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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